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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如何正确让行
在十字路口正确让行需遵循“转弯让直行、支路让主路、右侧先行”等原则。当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无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若无此类控制两车垂直直行右侧车辆优先转弯、掉头车辆要让行直行车辆相向行驶时右转让左转。有让行标志的路口看到标志的车辆要让行其他车辆。
具体来说在无让行标志的路口若两车垂直直行前进方向右侧的车辆拥有优先路权这是因为右侧车辆的视野相对更开阔先行能减少事故发生概率。比如一辆车由东向西行驶另一辆车由南向北行驶此时由南向北的车在东侧车的右侧那么由南向北的车就可以优先通过。
而转弯、掉头车辆让行直行车辆这很好理解。直行车辆行驶路线较为固定、速度相对较快转弯和掉头车辆操作相对复杂所以要避让直行车辆保障其顺利通行。例如在路口直行车辆绿灯亮起正常行驶此时准备左转或掉头的车辆就应等待直行车辆通过后再行动。
交叉路口相向行驶时右转让左转先行。左转车辆转弯半径大、耗时较长若右转车辆不让行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和碰撞事故。
在有让行标志的路口停车让行标志为八角形、红底白字白边看到此标志车辆必须停车确认安全后让其他车辆先行。减速让行标志是倒三角形中间加“让”字白色车辆见到此标志要减速慢行礼让其他车辆。
总之十字路口让行规则是保障交通安全与顺畅的重要准则。每位驾驶员都应牢记这些规则并严格遵守这样才能在复杂的路况中有序通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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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信号灯的十字路口让行规则
机动车根据沒有交通指示灯操纵,都没有交警指揮的街口时,若有交通标志、标线引导或操纵,则依照标示和标线的要求次序行驶。若沒有交通标志、标线引导或操纵,则进到街口前泊车犹豫,并遵循“三让原则”分辨是不是该让行。
——无信号指示灯的十字路口让行标准(三让原则)
1)让右侧路面的会车先行;
2)拐弯的机动车让右转的机动车先行;
3)相对性方位行车的车子,右拐弯车子让左转的车子先行。
【三让原则的先决条件是,机动车根据沒有交通指示灯、沒有交警队指引、都没有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街口】
三让原则是拥有 顺序的,从1到3多次套入,具体情况可用第1条原则的就不必考虑到以后的两根原则。具体情况不适合第1条原则的,则套入第2条,若第2条可用则不用考虑到第三条。第1条和第2条都不适合的情形下,则考虑到依照第三条原则分辨优先选择通行权。
前言: